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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转运站 - 建造要求 |
2011-10-24 17: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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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转运站 - 建造要求
垃圾转运站选址原则
垃圾转运站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行业规划的要求,转运站的位置宜选在靠近服务区域的中心或垃圾产量最多的地方,条转运站应设置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在具有铁路及水运便利条件的地方,当运输距离较远时,宜设置铁路及水路运输垃圾转运站。
转运站的规模,应根据垃圾转运量确定。
垃圾转运量,应根据服务区域内垃圾高产月份平均日产量的实际数据确定。无实际数据时,可按下式计算:
Q=δnq/1000
式中Q——转运站的日转运量(t/d);
n——服务区域的实际人数;
q——服务区域居民垃圾人均日产量(kg/人·d),按当地实际资料采用;无当地资料时,垃圾人均日产量可采用1.0~1.2kg/人·d,气化率低的地方取高值,气化率高的地方取低值;
δ——垃圾产量变化系数。按当地实际资料采用,如无资料时,δ值可采用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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